根据《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行办法》(水建管【2016】420号),“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”的情形属于( )。

题目类型: 单选题

题目内容

根据《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行办法》(水建管【2016】420号),“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”的情形属于( )。

题目选项

A. 转包
B. 违法分包
C. 出借借用资质
D. 其他违法行为

正确答案

C

题目解析

借用资质;投标法人代表或代理人非投标单位人员;实际施工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无关系;工程分包(劳务作业)的发包单位不是承包人;

承包人现场五类人员不是本单位的;承包人与法人之间无工程款来往;应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,由其他单位(个人)采购或不能提供相关票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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